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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1日来源: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是2006年经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核准登记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隶属于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是全国最早一批成立的第三方综合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40000MD80191091。


       鉴定所自2006年成立至今,共计受理完成各类文书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案件两万余件,服务地域覆盖了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西、贵州等近30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政府部门的案件处理与行政执法提供了大量客观公正的有力证据。


       鉴定所于2015年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二合一评审,获国家级CMA资质认定证书和CNAS认可证书,是国内为数不多通过双认证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目前已进入广东、浙江、山西、贵州等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册以及广州、长沙、珠海等仲裁机构名册。


Ø  文书司法鉴定

笔迹鉴定:各类文件的书写内容、签名的同一性鉴定,包括一般笔迹、摹仿笔迹、条件变化笔迹和伪装笔迹等;

印章印文鉴定:各种形成方式的公章、私章印文的同一性鉴定;

印刷文件鉴定:传统印刷文件的版式、印刷特征的分析鉴别;打印、复印、传真文件的同一性鉴定;

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文件的印章印文盖印时间、打印印制时间、静电复印印制时间、朱墨时序等鉴定。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的添加内容(笔画)、改写、换页、拼凑、涂抹掩盖、消退显现、形成方式等鉴定。

其他文书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等。

技术咨询服务:文书物证的成因分析及应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


Ø  法医毒物鉴定

气体毒物、挥发性毒物、合成药毒物、天然药毒物、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杀虫剂、除草剂、杀鼠剂、金属毒物、无机毒物、体内外药毒物、毒品及其代谢物的定性定量分析。


Ø 微量物证鉴定

化工产品类、金属和矿物类、纺织品类、日用化学品类、文化用品类、食品类、易燃物质类、爆炸物类、交通事故微量物证、火灾微量物证等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成分组成的检验检测,以及上述材料的比较检验和种类判别。


Ø  痕迹鉴定

手印、潜在手印显现、足迹、工具痕迹、整体分离痕迹、爆炸痕迹、火灾痕迹、人体特殊痕迹、日用物品损坏痕迹、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交通事故痕迹;车辆速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等鉴定。


Ø 鉴定流程

1. 受理(委托要求在我所业务范围内、委托方提供材料满足鉴定要求、双方商定完成时间、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风险告知书等)

2. 委托方交纳鉴定费用

3. 鉴定(启动相应鉴定程序)

4. 意见书发送(当事人自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取,需提供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司法鉴定委托书)


联系方式

电话:020-37656302(毒物、物证)   020-87680632(文书、痕迹)

传真:020-37656302

邮箱:sfjd@fenx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