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来源:测试所

一、宗旨和目标

为加强化学应急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培养化学应急检测优秀人才,促进实验室的开放与交流,为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提供技术支撑,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科研工作者发布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此次开放基金每个项目拟资助3~5万元。


二、实验室简介

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原广东省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紧密联系学科发展前沿,面向国家和广东省社会民生需求,主要开展化学测量、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技术、方法研究和设备研发,培养化学测量、化学应急检测技术人才,为广东省化学测量、应急检测和化学危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三、资助范围

重点实验室根据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技术的实际需求,以及国内外化学分析技术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2024年度优先支持以下研究专题:

专题一、化学分离分析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开展环境污染高灵敏、快速、在线检测技术和方法,特别是新污染物筛查和精准识别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应用;开展食品药物中风险物质的快速识别、高通量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应用。

专题二、化学测量仪器设备研制与应用

开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学诊断、安全监控等领域的精密分析、快速检测、在线监测及可移动检测仪器设备、关键部件和关键模块的研发和应用。

专题三、应急检测技术与应急管理研究

开展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城市治理等方面的应急检测技术研发和应急检测设备应用研究。


四、开放基金的申请办法与审批程序

1.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凡研究方向和内容符合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开放基金申请项目研究成员至少有一名为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便于与实验室间的交流合作。

2.申请者须在2024年6月20日前提交开放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zhaoyanping@fenxi.com.cn。项目经评审立项后,提交纸质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寄至重点实验室。

3.申请的项目由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负责初审,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根据客观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明确评审意见。

初审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建议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2)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明确,无法进行评审;

(3)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4)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或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5)经费预算中各项目支出比例明显不合理;

(6)已获得过资助的申请者原则上不再继续资助。

4.受资助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与重点实验室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逾期不报且不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项目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更改计划,须提前提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但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至少1人次到实验室进行项目进展或学术交流。

3.研究计划实施中,鼓励项目组对研究工作进行创新。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断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在原单位完成项目研究的,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备案;如调入单位具备条件,也可将项目转到调入单位继续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离开研究岗位半年以上,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离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计划实施办理。

5.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底前提交《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纠正。逾期不纠正、不补报的,通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中止资助。

6.项目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书》,学术论文复印件及相关软硬件原始资料。

7.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1)开放基金资助经费开支包括实验室材料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租赁费、差旅费、测试化验加工费、文献出版费等;

(2)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人员在重点实验室使用大型仪器的收费标准参照重点实验室成员。

8.项目经费管理

(1)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在签订合同后,拨付资助经费的50%到申请人所在单位,项目合同指标完成后,拨付剩余经费到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对经费进行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2)各项经费报销费用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本实验室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资助经费须用于获准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不能挪作他用,结余经费返还重点实验室;

(4)对项目按中止资助处理的经费,项目负责人单位须根据情况全部或部分退回,用于资助其他项目。

9.项目成果管理评价

(1)开放资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须署有重点实验室名称[中文: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英文:(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Chemical Measurement and Emergency Test Technology, Institute of Analysis, Guangdong Academy of Sciences (China National Analytical Center, Guangzhou)]。未署名重点实验室名称或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2)考核指标要求:以本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1篇中科院三区SCI或中国卓越期刊以上论文,和以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1篇中科院二区以上SCI论文。

(3)受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包括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等)归研究者及本实验室所有。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4号楼509

邮编:510070

联系人:赵艳萍

Tel:86-20-37656885-823

E-mail:zhaoyanping@fenxi.com.cn

附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

    

                     

                               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