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民汇三路南侧地块(民科园核心区AB1207046地块),主要进行电子材料类的中试研发和验证。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研发改性聚合物400kg/年,新型发光材料100kg/年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4号楼
联系人:范啟钦 联系电话:020-87684512
邮箱:zygl@fenxi.com.cn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以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