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和目标
为加强化学应急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培养化学应急检测优秀人才,促进实验室的开放与交流,为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提供技术支撑,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科研单位科研工作者发布2026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此次开放基金每个项目拟资助3万元。
二、实验室简介
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紧密联系学科发展前沿,面向国家和广东省社会民生需求,主要开展化学测量、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技术、方法研究和设备研发,培养化学测量、化学应急检测技术人才,为广东省化学测量、应急检测和化学危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三、资助方向
重点实验室根据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技术的实际需求,以及国内外化学分析技术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2026年度优先支持以下研究专题:
专题一、化学测量技术与方法研发及应用
开展基于光谱、色谱、质谱的原位分析、在线监测、高通量检测的技术和方法研究,及其结合AI在医药健康、生态环境、能源材料、食品药物等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专题二、化学测量仪器与装置研制与应用
开展微型化、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理化分析检测关键部件、关键装置、仪器设备的研发,及分析技术/仪器与AI融合在重大装备诊断、工业过程监控、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专题三、应急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
开展筛查识别、快速检测、现场检测等技术及仪器装置的研发,及在医学健康、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工业生产等领域中应用研究。
四、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及立项
1.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科技工作者,凡研究方向和内容符合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开放基金申请项目研究成员至少有一名为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便于与实验室间的交流合作。
3.申请者须在2026年7月30日前提交开放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zhaoyanping@fenxi.com.cn。项目经评审立项后,提交纸质基金申请书和合同书,各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寄至重点实验室。
4.申请的项目由重点实验室负责初审,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根据客观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明确评审意见。
初审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建议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2)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明确,无法进行评审;
(3)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4)申请经费过多,基金无力支持,或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5)经费预算中各项目支出比例明显不合理;
(6)已获得过资助的申请者原则上不再继续资助。
5.受资助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与重点实验室签署研究合同,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重点实验室。逾期不报且不说明理由的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开放基金项目实施与结题
1.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至少1人次到实验室进行项目进展或学术交流。
3.项目实施中,鼓励项目组对研究工作进行创新。降低项目指标及主要研究内容、延期等重大变更以及项目终止等情况,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重点实验室审批。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在原单位完成项目研究的,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备案;如调入单位具备条件,也可将项目转到调入单位继续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离开研究岗位半年以上,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离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计划实施办理。
5.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底前提交工作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对不提交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重点实验室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纠正。逾期不纠正、不补报的,通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中止资助。
6.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人员在重点实验室使用大型仪器的收费标准参照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
7.项目经费管理
(1)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为包干制管理,须用于获批项目的研究工作,不能挪作他用。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对经费进行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2)各项经费报销费用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本实验室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项目期满未完成考核指标要求,或者按终止资助处理的项目,须在两个月内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退回部分或全部项目经费。
8.项目成果要求
(1)开放资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须署有重点实验室名称[中文: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英文:(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Chemical Measurement and Emergency Test Technology, Institute of Analysis, Guangdong Academy of Sciences (China National Analytical Center, Guangzhou)]。未署名重点实验室名称或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2)考核指标要求:以本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1篇新锐分区三区SCI或中国卓越期刊以上论文,和以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至少1篇新锐分区二区以上SCI论文。
(3)受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及本重点实验室所有。
9.项目完成后,向重点实验室报送《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书》及相关研究成果。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34号楼509
邮编:510070
联系人:赵艳萍
Tel:86-20-37656885-823
E-mail:zhaoyanping@fenxi.com.cn
附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